2017年湘潭县防洪预案
发布日期: 来源:
潭县汛字〔2017〕6号
关于印发《湘潭县防洪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湘潭县防洪预案》已完成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实施。
2017年 3月 30日
湘潭县防洪预案
湘潭县地处洞庭湖尾闾区,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下游西岸,衡山北麓,长衡丘陵盆地北段,北纬27°20′-28°05′、东经112°25′-113°03′之间,东临株洲市、株洲县,南接衡东县、衡山县、双峰县,西抵湘乡市、韶山市,北与湘潭市接壤,面积2132.8平方公里,人口约98.22万;下辖下辖3乡14镇。县境内有中型水库5座,小(Ⅰ)型水库25座,小(Ⅱ)型水库103座,中型河坝2处,28条堤垸116.8公里,55条撇洪渠194公里,山平塘5.94万余口,由于所处特殊的地理位置及众多的水利设施,每年既要防御洪水又要防御山洪灾害,防汛任务十分艰巨。为做好全县的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强化防汛责任,严明防汛纪律,落实工作措施,实施科学调度,为县域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的水环境。
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总目标是:实现“五个确保”,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时,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保证重要城镇和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遇超标准洪水时,保证县城、中型水库、重点堤垸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暴雨山洪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基本保障。
二、洪水量级划分及防洪特征水位
根据湘潭水文站资料,湘潭站10年一遇洪水流量18400m3/s,2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为20100 m3/s,5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为21900 m3/s,10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为23100 m3/s。湘潭站10年一遇洪水位为41.07m,20年一遇为41.76m,50年一遇为42.55m,100年一遇为43.09m。历史最高洪水位为41.95m。
我县的防洪特征水位以市防洪特征水位为标准,具体是(水位为湘江湘潭站水位,吴淞高程):警戒水位:38m;保证水位:39.5m
三、防洪工程体系现状
县境内有湘江、涟水、涓水,湘江汇入我县面积2172km2,堤线长28.95km,涟水汇入我县面积798.05 km2,堤线长52.77 km,涓水汇入我县面积1069.37 km2,堤线长35.08 km。县境内河网密集交错,河床地形复杂,河道弯曲多、障碍物多,洪水峰高量大,洪涝灾害频繁。
我县现有的水利工程防洪标准低,设施老化,险工隐患多。
根据现有防洪工程的分布,我县可划分为湘江防洪保护圈、涟水防洪保护圈、涓水防洪保护圈、山丘区水库防洪保护圈。
1、湘江防洪工程体系
包括易俗河镇、河口镇、杨嘉桥镇、白石镇、茶恩寺镇在内的5个乡镇,由滨江堤、卓江堤、湾东港堤、潭湘堤、寺门前堤、深溪堤、黄龙堤、柳树堤、湘衡堤构成,堤线长28.95km,堤顶高程在40.7~53.3m之间,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涟水防洪工程体系
包括石潭镇、云湖桥镇、杨嘉桥镇、河口镇在内的4个乡镇,由10条堤垸构成,全长52.77km,其中左岸有石潭、白圫、古城、新南、建中(部分)5条堤垸,右岸有同福、正福、龙华、沿河、卓江5条堤垸,堤顶高程在43.4m~47.0m之间,防洪标准为10~30年一遇。
3、涓水防洪工程体系
涓水沿线防洪工程涉及易俗河镇、河口镇、射埠镇、锦石乡、排头乡、花石镇在内的6个乡镇,除在河口、易俗河镇的下游段设有堤防外,其余上游段全部未设堤防。现有堤线长35.08km,由滨江堤、杨溪堤、凫塘堤、鹧鸪堤、郭家桥堤、莲圫堤、中湾堤、卓江堤等8个堤垸构成,堤顶高程43.0~44.5之间,防洪标准为10~20年一遇的洪水。防洪特征水位(射埠水文站、吴淞高程):警戒水位:46.5m;保证水位:48m。
全县堤垸基本情况见表一
表一 湘潭县堤垸基本情况 |
|||||
堤垸 |
堤长(m) |
堤顶高程(m) |
涵洞(个) |
保护 |
|
名称 |
耕地(亩) |
人口(人) |
|||
28条 |
116816 |
351 |
136899 |
150780 |
|
建中 |
2400 |
44.3 |
10 |
5050 |
10260 |
新南 |
2000 |
43.5 |
5 |
1150 |
1000 |
古城 |
15020 |
45.5 |
69 |
18790 |
16440 |
白圫 |
7700 |
47 |
40 |
6400 |
7800 |
石潭 |
1861 |
44.5 |
5 |
130 |
6800 |
同福 |
7050 |
44.4 |
17 |
9450 |
13080 |
正福 |
6023 |
44 |
7 |
11050 |
5210 |
龙华 |
5526 |
43.5 |
10 |
6306 |
6430 |
沿河 |
5200 |
43.1 |
11 |
4200 |
5400 |
卓江 |
13200 |
43.5 |
19 |
11250 |
13230 |
中湾 |
3020 |
43.7 |
7 |
1500 |
1800 |
莲圫 |
10800 |
44.1 |
34 |
7400 |
3200 |
四新 |
8750 |
45.5 |
23 |
4600 |
4800 |
郭家桥 |
2000 |
44.9 |
5 |
1150 |
1000 |
鹧鸪 |
2200 |
43.4 |
7 |
450 |
600 |
凫塘 |
2470 |
43.5 |
8 |
2150 |
2800 |
杨溪 |
3000 |
43.5 |
18 |
4750 |
3600 |
京竹 |
2840 |
43 |
6 |
3100 |
4000 |
烟塘 |
1900 |
43.9 |
5 |
560 |
2000 |
百花 |
1040 |
45 |
2 |
2150 |
2800 |
金霞 |
4000 |
45 |
9 |
2053 |
18480 |
湾东港 |
1600 |
43.9 |
1 |
9950 |
|
潭湘 |
4700 |
52.1 |
20 |
2700 |
4000 |
寺门前 |
105 |
52.4 |
1 |
12940 |
9600 |
深溪 |
101 |
53.2 |
1 |
320 |
1100 |
黄龙 |
450 |
52.9 |
5 |
1250 |
1200 |
柳树 |
360 |
52.3 |
1 |
600 |
650 |
湘衡 |
1500 |
53 |
5 |
5500 |
7500 |
4、中型水库防洪圈
全县有中型水库5座,分别是位于中路铺镇的中路铺水库和印子山水库、谭家山镇的石坝口水库、花石镇的花石水库、乌石镇的上石坝水库。上石坝水库、花石水库、印子山水库泄洪注入涓水,石坝口水库泄洪注入湘江一级撇洪渠向东渠、中路铺水库注入朝阳渠。5座水库枢纽均已进行除险保安,目前未发现大的隐患。汛期调度严格按湘潭市下达的《2017年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执行。
全县中型水库基本情况见表二
表二 中型水库基本情况表
水库名称 |
集雨面积 (km2) |
设计 库容 (万方) |
正常 库容 (万方) |
大坝类型 |
工程存在的问题 |
花石水库 |
49.8 |
3342 |
2640 |
心墙土坝 |
北干渠东晓段渠道滑坡;西干渠合云隧洞垮塌20米,淤塞严重 |
中路铺 水库 |
16.57 |
1430 |
1000 |
均质土坝 |
中间渠放水隧洞渗漏,东干渠淤塞、渗漏 |
印子山 水库 |
11.6(其中 外引1.72) |
1126 |
810 |
土石混合坝 |
大坝输水闸门锈蚀严重;总干渠杨家冲泄洪渠垮塌;猫坝自动闸门不能自动翻泄,提升闸门主轴变形;右干渠茶金村段渠道老化渗漏严重 |
上石坝 水库 |
18.52 |
1236 |
1168 |
斜墙土坝 |
引水渠双泉段、山体滑坡严重,容易造成渠道阻塞;引水渠启闭设备老化,不能正常开启;东干渠马颈坳埋管山体滑坡 |
石坝口 水库 |
15.96 |
1275 |
1000 |
心墙土坝 |
猫坝自动闸门不能自动翻泄,提升闸门主轴变形,右干渠茶金村段渠道老化渗漏严重 |
5、小Ⅰ型水库防洪圈
全县有小Ⅰ水库25座,已全部实施除险加固。经过近两年洪水检验,枢纽没有发现大的隐患,但汛期仍需强化防汛责任,加强观察。汛期主要靠完善水库防洪预案、控制蓄水、科学调度、储备物资来确保度汛安全。汛期调度由各乡镇要按县防指审查下达的《湘潭县2017年小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堤垸度汛方案》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6、小Ⅱ型水库防洪圈
全县有小Ⅱ型水库103座,已全部完成除险加固,2016年部分水库在6.15强降雨过程中受损,2016年冬修中进行了水毁水损的恢复,但还须经高洪水位的考验,汛期仍需加强观察。汛期主要靠完善水库防洪预案、控制蓄水、科学调度、储备物资以及落实防汛责任制来确保度汛安全。汛期调度各乡镇要严格按县防指审查下达的《湘潭县2017年小型水库汛期运用方案、堤垸度汛方案》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通过汛前各乡镇的自检和市、县防指的汛前检查,全县各水利工程存在不同的影响安全度汛工程及险工隐患,具体情况见表三(附后)。
四、防汛责任制
防汛责任制由防汛工作责任领导职责、县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制、防汛队伍及基本职责、防汛岗位责任制五个方面组成。各级防汛责任和纪律严格按照《湘潭市防汛抗洪责任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1、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
政 委:傅国平
指 挥 长:段伟长
副 政 委:周艳希 尹明忠
副指挥长:陈 义 贺玉良 杜孟洋 吴 能
成 员:黄 鑫 朱良红 赵迎新 张拥军
周 军 陈一新 成 凯 黄旭术
罗刚强 赵龙江 韩铁军 王铁钢
易剑光 邓高燕 张环球 王厚沣
李 鹏 谭卫兵 陈晓雷 肖 军
陈金红 贺卫文 周小兵 周 湘
杨 林 肖尽红 章建新 王 珊
黄宏伟 林志勇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吴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57881511,传真:57888048。
防汛责任领导职责如下:
⑴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有关防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⑵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全县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负责完成对湘江、涟水、涓水河道内重大清障项目。
⑶负责组建全县范围内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汛抗洪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⑷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重要防洪工程防御洪水的各项措施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⑸掌握本行政区域汛情,及时做出部署,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在防御设计标准内洪水,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须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切实防止因洪水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⑹洪灾发生后,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恢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⑺各级行政首长分管的防汛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处置。
⑻当湘江、涟水、涓水的水情接近历史最高水位,水府庙水库和各中型水库接近设计水位,或在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县行政首长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发停航通知。
2、县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
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安排见表四,县级领导包中型工程见表五。
表四 2017年县级领导和县直机关单位联系乡镇防汛抗旱工作安排表
|
表五 2016年湘潭县中型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人员名单
工程名称 |
县级领导 |
政委 |
指挥长 |
技术指导员 |
技术责任人 |
县城防洪大堤 |
荣虎成 |
陈赞 |
黄宏伟 |
周石山 |
张三明 |
湾东港堤 |
荣虎成 |
陈赞 |
黄宏伟 |
周石山 |
彭汉章 |
建中堤(云湖桥段) |
唐仁光 |
刘奇志 |
彭光宇 |
谢志强 |
熊亚湘 |
正福堤 |
彭世辉 |
何金强 |
马勇根 |
盛 永 |
周海清 |
同福堤 |
彭世辉 |
何金强 |
马勇根 |
盛 永 |
周海清 |
烈雁金河 |
彭世辉 |
何金强 |
马勇根 |
盛 永 |
周海清 |
古城堤 |
尹明忠、韩炎 |
王富强 |
冯传强 |
卢建光 |
冯志军 |
卓江堤 |
周贤 |
欧阳钧 |
周海洋 |
彭倏彪 |
徐 江 |
莲圫堤 |
周贤 |
欧阳钧 |
周海洋 |
彭倏彪 |
徐 江 |
寺门前堤 |
陈卫兵 |
贺斗志 |
王 鑫 |
隆 锟 |
谢红杜 |
花石水库 |
段伟长 |
陈建强 |
苏征峰 |
任韩辉 |
胡铁庚 |
上石坝水库 |
黄铁华 |
唐智锋 |
周波 |
周 文 |
孙立新 |
中路铺水库 |
杨欣荣 |
李洪运 |
陈泽锋 |
陈建国 |
齐华彬 |
印子山水库 |
杨欣荣 |
李洪运 |
陈泽锋 |
陈建国 |
汤光超 |
石坝口水库 |
陈义 |
何海军 |
周冬林 |
郭铮宇 |
彭德明 |
吟江坝电站 |
周贤 |
欧阳钧 |
周海洋 |
彭倏彪 |
唐争光 |
县级领导防汛工作职责:
⑴常年负责检查,督促责任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项决策的情况。
⑵指导乡镇抓好汛前准备工作,及时处理险工隐患,完善调度方案。
⑶发生暴雨、洪水、险情和灾情,及时到岗到位,与乡镇负责人一道组织好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⑷督促执行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发生特大洪水需要分蓄洪水或溃垸时,做好安全转移工作。
⑸灾后要千方百计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妥善安置灾民生产、生活,修复水毁工程。
⑹督促乡镇建立防汛工作责任制。
⑺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防汛抗旱方面的问题,帮助乡镇总结交流防汛抗旱经验。
3、湘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工作是全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和各阶段的统一部署,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做好本行业防汛工作的同时,共同搞好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县委组织部:负责防汛抗旱责任制和防汛责任的组织落实,组织协调抗洪救灾先进评比工作。
县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县防汛抗灾宣传导向,组织县内宣传部门开展防汛抗灾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准确宣传防汛抗旱形势,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对外宣传。
县人武部:负责组建防汛抢险民兵应急分队和民兵抢险人员的培训;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天易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负责城区内防汛抗灾工作,负责协调易俗河镇政府、城管局、住建局等单位共同做好县城防洪工作。
县应急办:综合协调防汛抗灾工作,做好防汛抗灾信息汇总。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打击偷窃防汛抗旱物料、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犯罪分子。
县广电台:负责做好防汛抗灾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报道经县防汛部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做好防汛声像资料的汇编和保存工作。
县科技经信局:负责调配防汛、排涝的供电计划,负责工矿企业的防汛抗灾工作,负责组织工矿企业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负责部分防汛编织袋和编织布的储备。紧急情况时,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
县发改局: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有关防汛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投资计划安排工作。
县住建局:按照县城防洪要求,负责做好县城防洪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领域的防汛抗灾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按照县城防洪要求,负责做好县城防洪相关工作,负责城区内排水管理,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城区抢险救灾。
县水务局:负责防汛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编制全县防洪等预案;负责拟定小型水库、堤垸调度运行计划和度汛方案,掌握全县雨情、水情,负责江河洪水监测预报,组织督促防洪抢险工程及水毁工程的修复。指导安排县防汛抗旱服务队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测、预报,及时对汛情做出分析和预报,并提供给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裂缝、尾矿库等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预防和处置工作。收集并上报有关资料及灾害情况,制定防御方案,并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的抢险和修复工作。负责优先办理防汛排涝工程征地手续,保障抢险用地。
县民政局:负责洪旱灾区灾民的生活救济和安置工作,按照县防指统一口径,及时掌握全县灾情并上报。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县级防汛经费;及时下达省、市防汛资金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和水毁工程修复的需要,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及本行业的防洪管理;负责实施县防指的防汛用电调度命令,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应急电力需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紧急防汛期,根据县防指的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输工具为抢险救灾服务。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及时准确地传递防汛救灾信息,组织通讯设施抢险,保证通讯畅通。
县农业局: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指导减轻农业灾害工作。掌握农业洪旱灾害情况,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时帮助灾区提供种子、种苗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技术指导。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供应防汛抢险木材,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工作的管理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汛医疗救护工作预案,及时安置、救护伤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防洪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组织做好应对洪涝灾害的疏散撤离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县农机局: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农业机械的供应和储备,配合县防汛抗旱服务队做好机械的调度和技术服务。
县商务粮食局:负责组织灾区粮食供应,制定和落实储粮点的防洪和安全转移方案,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麻袋。负责组织防汛油料及生活、生产必需品的调运与供应工作
县监察局:监督、指导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督查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
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指导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安全度汛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等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县人社局:负责防汛责任制的督查和有关评比工作。
射埠水文站:负责提供水文情况信息分析,负责涓水流域的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工作。
易俗河镇政府:负责县城防汛抗灾工作,编制县城防洪预案,牵头组织做好县城区内堤防值守、排渍排涝、受灾区居民转移安置工作。
4、防汛队伍组建及职责(见第七章)。
5、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各水利工程防汛岗位责任制见县防指《关于印发2017年防汛抗旱责任制的通知》。
五、防汛组织工作调度
4月1日~9月30日,县防指办公室、县防指各成员单位、17个乡镇防指办公室、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各堤委会要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工程管理。当湘江、涟水、涓水水位接近排渍水位时进行排渍。县城排涝工作由易俗河镇政府为主,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应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当湘潭湘江水位超过38米时,迅速召开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方案和措施,指挥部全体成员全面进入工作程序,指挥协调防汛工作。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坐镇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防汛阶段。县级防汛责任领导及联系乡镇的后盾单位都必须深入抗洪第一线。全县各堤委会加强巡视,注意险工险段、涵闸的检查和开启。各防汛责任人要到各工程进行巡视、检查,组织人员对个别险工险段研究度汛方案,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当湘潭湘江水位超保证水位或水文预报将超保证水位时,县防指政委和指挥长到岗到位,掌握汛情,指挥全县防汛工作并向省防指实时汇报。堤防责任单位24小时巡堤,做好重要险工险段防汛物资调运和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一旦出险立即抢险。
紧急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县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依职权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茶恩寺镇和白石镇要提前10个小时进入防汛状态。
水库管理所进入汛期要严格值班制度,执行度汛调度方案,加强工程巡查和观察。当遇大的降雨过程时,掌握预报情况,加强值班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湘江虽未进入警戒水位,但县境内涓水、涟水上游如降大到暴雨及水府庙水库泄洪的流量较大时,涟水、涓水沿线的乡镇及受暴雨影响的乡镇应严格按防洪预案及防山洪预案开展防汛工作。
险情技术方案的制定。由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制定技术处理方案,现场技术人员无法做出处理方案的,报县防指请求支持,县防指无法做出处理方案的,报市防指请求支持。在技术处理方案上发生分歧时或作出重大险情处理决策时,要进行技术处理方案会商,采取下级服从上级或技术人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确定。
技术方案制定按照工程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堤防工程和中型水库、中型河坝、中型机埠的重大险情处理技术方案,请求市水务局技术人员会同县水务局技术人员负责制定;一般情况的和其他工程的处险方案由县水务局会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技术人员制定。
六、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及调度
1、防汛物资器材储备要求
防汛物资器材储备按分级储备原则储备,原则上要按省定标准落实。
2、调度方案
一般险情处理动用乡镇级储备,遇重大抢险。乡镇可申请使用县、市、省级物资储备,同时就按有关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防汛队伍组建及职责
1、队伍组建及职责
专业队:由各堤垸或水库管理所的管理人员、护堤员、养护班、护闸员等组成。平时根据管理养护实际的情况,分析工程的抗洪能力,划定险工、险段的部位,做好出险时抢险准备;进入汛期密切注视汛情,加强检查观测,及时分析险情。
常备队:由受益范围内的乡、村、厂矿企业和街道居民中的民兵和青壮年组成,队伍组织由各乡镇防指组织并登记造册,编成班组,汛期按规定达到各种防守水位时,分批组织出动。各组成员要做到思想、工具、物料、抢险技术四落实。
预备队:由各乡镇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组成,当防御较大洪水或紧急抢险时补充加强一线防守力量。
抢险队:由各乡镇和企业选拔有抢险经验的人员参加,当汛期发生险情时立即配合专业队投入抢险。
机动抢险队:由县人武部负责组成,要求训练有素、组织严密、反应迅速、战斗力强、人员稳定、拥有必备的交通运输和施工机械设备。
2、不同洪水水位防汛队伍调度方案
⑴当湘江湘潭站水位到达34~38米时,由各乡镇、堤委会按2-3人/km组织专业队员巡堤查险。各涵、闸要落实专人值守。
⑵当湘江湘潭站水位达到38~39.5米时,县防指政委或指挥长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心指挥决策,县级领导分赴联系乡镇协助防汛,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应到岗到位,全面启动防汛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督查工作。专业队对大堤要进行24小时巡查,常备队,预备队、抢险队需做好随时听候调遣的准备。有防汛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的指挥部成员要到岗到位。
(3)当湘江湘潭站水位超过39.5米时,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分别要到防汛第一线,各责任单位常备队必须投入到抗洪第一线。各地要组织专业队、常备队、预备队人员对各堤段昼夜巡逻,涵闸派专人守护,抢险队、机动抢险队随时待命出发。在非常情况下要调用机动抢险队伍,必须由县防指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用。
(4)水库的防汛组织调度要根据蓄水量、降雨量及工程运行情况按以上要求进行调度。
八、非常情况下的人员和财产转移的调度
1、进入警戒水位时,各大堤上严禁非防汛抢险车辆通行,确保大堤和撇洪渠的道路畅通,以利于防汛抢险物资的运输。
2、抢险路线和群众疏散工作。
在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危险情况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告之群众,按制定的抢险路线和群众疏散路线,作好就近转移工作,杜绝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