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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恩寺镇2017年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来源:茶恩寺镇

    
茶恩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142号)
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湘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5、bt365体育在线网址办公室转发湘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办发〔2007〕36号)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党政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政府规范性文件;
4、政府实事项目及进度;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6、政府人事任免;
7、政府重要事项;
8、有关法律、条例政策;
9、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0、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低保等;
11、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层面信息,将通过中国茶恩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可以向政府及政府各工作部门申请获得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本层面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为茶恩寺镇党政办,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32-7893015,传真号码:0732-7893661。电子邮箱: postmaster@hnchaensi.gov.cn
2、申请方式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茶恩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中国茶恩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 www.xiangtan.cn/cns。相关申请手续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茶恩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登记并代其填写《申请表》。
申请公开与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申请人需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证明材料,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3、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进行登记、编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资料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2)资料审查合格后,根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性质分别予以办理:
属本机关掌握范围且可以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通过查询确定该信息的基本情况。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报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对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采取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对不属政府掌握范围的,确定掌握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对需收取相关费用的,告知申请人并按照县物价局和县财政局共同批准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人因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适当减免相关费用。
(3)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所要求的公开形式予以答复。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免予公开范围的,出具《信息免予公开告知书》并说明理由;
不属政府掌握范围的,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并提供掌握该信息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并说明理由。
4、收费项目及标准
(1)检索费。按照县物价局和县财政局核定标准计收。
(2)复印费、打印费。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考核、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负责维护、录入和更新镇政府网站信息,镇纪委负责对各部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实施责任追究。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镇纪委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监督电话:7893015)。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方式向政府机关提出申请。
                                   ↓

受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进行登记、编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即日)
 →
          ←
对资料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

办理
资料审查合格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性质分别予以办理。对需收取相关费用的,告知申请人并按规定收取成本费用。(10个工作日)

                                    ↙                      ↓

不能当场答复的,通过查询确定该信息的基本情况。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报党政办审查确定;对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采取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对不属政府掌握范围的,确定掌握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当场可以答复的
                ↓

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按照申请人所要求的公开形式予以答复。(5个工作日)

七、茶恩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茶恩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编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
用   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任选其一)
获取信息的方式
(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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