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头乡电子政务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来源:排头乡
排头乡电子政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办公信息化进程,规范电子政务的运行及管理,加强信息保密安全工作,保证上下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收发相关文件,了解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责任落实,成立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我乡电子政务应用工作。
组 长:许伟成
副组长:唐晓坤 马 立
成 员:徐 彬 李淑群 周佳文
苏建军 陈利平 谭俊芝
二、各办、站、所负责人为兼职电子政务联络员负责本办、站、所电子政务实施的具体事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电子政务的收文、发文、查询、信息搜集。
三、收文。每天工作人员必须开机查收内网上的新信息,读取需办理的公文和查询办公网上新发布的通知通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每天固定的收文时间为上午8:30——18:00。
四、 政务内网用户的访问操作权限(如授权、读、写、删除、复制、打印等)应严格加以控制。公用平台不得设置超级系统管理员,在系统正式运行期间,系统管理员不得私设用户。
五、 电子政务内网与因特网完全物理隔离,内网计算机不得采用电话拨号、交替插拨、双网卡等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网;不得修改或删除计算机的网络配置;不得私自安装网络设备;严禁笔记本电脑接入电子政务内网。
六、信息发布。利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和其他信息网络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审批事项、工作动态、通知通告及各种重要的文件等政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七、积极参加各项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和培训,努力提高我乡实际电子政务应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