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来源:湘潭房产网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 单位基本情况
湘潭县房产管理局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股室个11个,即办公室和政工人事股、纪检监察股、财务股、安监股、法制股、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物业办、房屋交易中心、开发办、公房股、湘潭县白蚁所。
湘潭县房产管理局现有职工83人,其中:在职职工50人,退休人员33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车辆编制数4辆,实有4辆。
- 主要工作职能
- 拟定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培育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
- 负责房地产转让等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
(三)指导和推动住宅建设。指导住房政策的实施,负责廉租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房屋安全鉴定及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
(五)负责城镇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和白蚁防治、房屋安全、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并监督使用。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研究制定本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切实履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
(七)负责组织全县房产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实施房产行政处罚,行驶本局已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书中的房产执法;调和处理房产民事纠纷;协助局有关部门协调各种房产执法矛盾。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612.2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511.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1万元。
- 基本支出情况
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88.9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80万元,白蚁防治经费21万元。
-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无
- 非税收入情况
廉租房租金及公共租赁房租金80万元,白蚁防治及灭治120万元(此项收费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收费)。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6年的“三公”经费26万元,实际支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车辆编制4台)2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1-8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