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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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 bt365体育在线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bt365体育在线网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县办发〔2015〕23号),湘潭县房产管理局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县房产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产管理局按现行法律法规(含规章),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履行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承担房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执行,切实履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管理职能。
(二)负责保障性住房、国有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三)负责旧城改造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以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四)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及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六)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监管。
(七)监督、指导全县城镇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城市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县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