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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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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县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 bt365体育在线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bt365体育在线网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县办发〔2015〕23号),湘潭县房产管理局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县房产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产管理局按现行法律法规(含规章),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履行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承担房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执行,切实履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管理职能。

  (二)负责保障性住房、国有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三)负责旧城改造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以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四)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及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六)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监管。

  (七)监督、指导全县城镇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城市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县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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