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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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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县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 bt365体育在线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bt365体育在线网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县办发〔2015〕23号),湘潭县城乡规划局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县城乡规划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按现行法律法规(含规章),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履行职责。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城乡建设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编制、修订湘潭县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指导和配合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景观环境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等及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镇、乡、村规划的审查及审批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参与审查县域内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核定规划条件;承担本行政区内城乡规划的审批及报批工作;负责核发权限内有关城乡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核实。

  (五)负责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接受公众查阅和监督。

  (六)负责本行政区内城乡规划设计和城乡勘测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活动。

  (七)承担本行政区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查处。

  (八)负责牵头全县数字城市平台建设。

  (九)承担本行政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确定户外广告布点的地区、路段和设置要求。

  (十)负责对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的可行性论证、土地性质调整地块的规划可行性论证和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和建筑面积复核的审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

  (十一)指导、监督乡镇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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