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11月份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来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明确11月份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股队:
经研究,现就11月份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综合股
1.做好迎接“智慧莲乡”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两个调研工作。11月10日前。责任人:刘杰。
2.做好迎接创建文明机关验收工作。11月15日前。责任人:刘杰。
3.做好党建领航工程相关工作;对照党建考核目标列出资料清单收集、整理到位;做好迎接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11月30日前。责任人:刘杰。
4.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廉政谈话等资料。11月15日前。责任人:刘杰。
5.做好单位年终绩效考核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11月份。责任人:刘杰。
6.开展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工作完成。长期坚持。责任人:刘杰。
二、物业管理股
1.机关院内各工程项目有关情况与基建股做好移交,对相关图纸进行存档。11月30日前。责任人:唐筱毅。
2.建立特护期机关大院安全秩序制度。11月20日前。责任人:唐筱毅。
3.督促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搬迁;完成县农机局办公用房调整搬迁。11月30日前。责任人:唐筱毅。
4.完成物业公司第三季度百分制考核整改工作的汇总。11月10日前。责任人:唐筱毅。
5.县政府机关大院和机关工委大院垃圾清运合同的签订。11月15日前。责任人:唐筱毅。
6.完成院内弱电井检查标号工作。11月20日前。责任人:唐筱毅。
7.完成政府五楼会议室电子显示屏系统方案设计。11月30日前。责任人:唐筱毅。
三、基本建设股
1.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搞好扫尾工作。11月30日前。责任人:张向前。
2.启动后山绿化提质改造和园区商务中心建设两个工程。11月30日前。责任人:张向前。
3.做好行政中心片区拆围透绿前期工作。11月30日前。责任人:张向前。
4.工会组织好干部职工的体验工作。11月30日前。责任人:张向前。
四、公务用车管理股、车队
1.配合做好“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11月15日前。责任人:俞海、刘晓军、陈超。
2.开展一次安全驾驶知识竞赛。11月30日前。责任人:俞海。
3.谋划2018年公务用车派车模式和派车指标分配。11月30日前。责任人:俞海。
4.收集好4月至今的公务用车运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数据,做好节能降耗统计。11月30日前。责任人:刘晓军。
5.建立车辆影像档案。11月30日前。责任人:陈超。
6.做好民调、普法、网格管理相关工作。11月30日前。责任人:陈超。
湘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