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核发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来源: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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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MBON1266X010302
行政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7年 9月20日
实施日期:2017年10月1日
bt365体育在线网址政务服务中心发布
一、 办理要素
(一)适用范围: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先审查后批准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第三十五条和卫生部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四)受理机构: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决定机构: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县卫计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经实地考核合格
(八)申请材料目录:
1.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文件1份;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1份;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1份;
4.医疗机构副本复印件(须校验原件)1份;
5.可行性报告1份;
6.拟开展项目的规章制度各1份。
7.拟开展项目有关人员配备、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含学历证、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培训证)各1份。
(九)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十)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内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对于审核通过的对象,生育证由申报单位领回并于5日内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自行领回。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bt365体育在线网址行政效能投诉电话: 0731-57776991;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731-57336135
(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湘潭县天易示范区创业大厦湘潭县政务中心二楼西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五)流程图(见附件1)
(十六)示范文本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2)
二、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
湘潭县卫计局妇幼保健股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①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②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③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3、审查
(1)初审
湘潭县卫计局妇幼保健股工作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对符合条件的,交局妇幼保健股负责人复审。
(2)复审
湘潭县卫计局妇幼保健股负责人在3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20个工作日内)内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4、决定
卫计局主管领导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湘潭县卫计局妇幼保健股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领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并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三、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流程图
{C}
{C}
附2 示范文本
□申请
□校验
﹡﹡﹡医院(单位全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上报材料
XXXX年XX月XX日
目 录
一、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申请报告…………………(页码)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页码)
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登记书》…………(页码)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页码)
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已取得机构)………………………………………………(页码)
六、相关医务人员的毕业证、执业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页码)
七、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制度职责…………(页码)
八、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页码)
﹡﹡﹡医院(单位全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申请(校验)报告
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医院简介
相关科室简介
可行性
开展申请项目的必要人员、设备情况
总结语:(本单位符合开展申请/校验项目)
请批准。
单位全称(盖章):湘潭县XX医院
XXXX年XX月XX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保健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附表1“申请技术服务项目栏目”,只填写本单位所能申请的项目。
3.附表2-1医疗机构代码 按照卫统发(1991)年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4.附表2-1隶属关系 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2-1所有制形式 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6.附表2-1服务对象 填写要求同4。
7.附表2-1法定代表人 医疗保健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保健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8.附表2-2在科室设置情况表的 内用划“Ö” 方式填报。
9.附表2-2医疗保健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服务科目;未开展的服务科目不必填报。
10.附表2-3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2-3人员情况除检验、护理、医技科室外,只填写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疗保健技术人员。
12. 附表2-4设备 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规定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3. 附表2-5只填写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如是某个集团或单位的下属的机构,本单位不是法人单位,法人是上级集团或单位,则需要上级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14. 附表2-6、2-7、2-8由省卫生计生委填写。
附表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被申请机关: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单位:湘潭县XX医院 地 址:湘潭县XX街道XX号 |
|
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
|
所有制形式:全民 |
|
申 请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
上环 √ |
取环 √ |
|
助产技术 √ |
|
结扎技术 √ |
|
终止妊娠手术 √ |
|
其它 |
|
申请单位(盖章):湘潭县XX医院
XXXX年XX月XX日
附表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申请单位 湘潭县XX医院 (章)
法定代表人 张XX (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号)
□□ □ □ □ □ □ □ □ □ □ □ □ □ □ □ □ □
PDYXXXXXXXXXXXXXXXXXXX
机构性质 非营利性(政府办)
申请日期 XXXX年 XX月XX日
批准文件 字( ) 第 号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附表2-1 医疗保健机构简况
{C}
{C}
机构名称:湘潭县XX医院 机构评审批准等级:X 级 X 等
{C}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
PDYXXXXXXXXXXXXXXXXXXX
{C}
所有制形式 (1)全民(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5)其他 ( 1 )
{C}
隶 属 (1)中央属(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
(盟)属(4)省辖市区、地辖市属(5)县(旗)属(6)街道办事处属
关 系 (7)乡镇属(8)村属(9)其他 ( 5 )
{C}
主管单位名称 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C}
服务对象 (1)社会(2)内部(3)境外人员(4)社会+境外人员 ( 1 )
{C}
机构地址 湘潭县XX街道XX号
{C}
{C}
{C}
电话 XXXXXXXX 传真 邮政编码 411400
{C}
法 姓名 张XX 性别 男 女 主 姓名 张XX 性别 男 女
定 要
代 出生年月XX年X月 专业 临床 负 出生年月XX年X月 专业 临床
表 责
人 职务 院长 职称 主治医师 人 职务 职称 主治医师
最高学历 本科 最高学历 本科
服务方式 社区母婴保健 √门诊 √住院 家庭病床 巡诊 其他
{C}
床位数 XX张
{C}
备注
{C}
附表2-2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科室设置情况表
请在□中划“√”
{C}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C}
□01. 妇女保健科 □06. 内科
□01.01 青春期保健
□01.02 围产期保健 □07. 外科
□01.03 更年期保健
□01.04 妇女心理行为 □08. 眼科
□01.05 妇女营养
□01.06 女职工执业保健 □09. 耳鼻咽喉科
□01.07 其他
□10. 口腔科
□02. 儿童保健科
□02.01 集体儿童保健 □11. 皮肤科
□02.02 儿童生长发育
□02.03 儿童营养 □12.. 精神科
□02.04 儿童心理行为
□02.05 儿童五官保健 □13. . 传染科
□02.06 儿童康复
□02.07 其他 □14. 麻醉科(手术室)
□03. 婚检专科 □15. 医学检验科
□03.01 男性婚检 □15.01 常规检查
□03.02 女性婚检 □15.02 生化检查
□15.03 内分泌检查
√□04. 妇产科 □15.04 临床检查
√□04.01 妇科 □15.05 遗传检查:细胞检查
√□04.02 产科 分子检查
√□04.03 计划生育 □15.06 其他
□04.04 内分泌
□04.05 生殖健康 □16. 病理科
□04.06 其他
□17. 医学影像科
□05. 儿科 □17.01 X线诊断专业
□05.01 新生儿急救 □17.02 超声诊断专业
□05.02 小儿传染病 □17.03 心电诊断专业
□05.03 小儿消化 □17.04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05.04 小儿呼吸 □17.05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05.05 小儿心脏病 □17.06 其他
□05.06 小儿肾病
□05.07 小儿血液病 □18. 中医科
□05.08 小儿神经病学
□05.09 小儿内分泌 □19. 其他
□05.10 小儿遗传病
□05.11 小儿免疫
□05.12 小儿营养不良性疾病防治{C}
□05.13 其他
附表2-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职工总数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 行政后勤人员数 |
||||||
妇 女保 健科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 |
医 师 |
医 士 |
|
儿 童保 健科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 |
医 师 |
医 士 |
|
婚 检专 科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 |
医 师 |
医 士 |
|
女 男 |
女 男 |
女 男 |
女 男 |
女 男 |
||
妇 产 科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 |
医 师 |
医 士 |
助产士 |
1 |
2 |
3 |
5 |
|||
儿 科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 |
医 师 |
医 士 |
|
遗 传科 室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 |
医 师 |
医 士 |
|
沁 尿专 科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 |
医 师 |
医 士 |
|
检 验 科 |
主任检验师 |
副主任检验师 |
主管检验师 |
检验师 |
检验员 |
|
医 技科 室 |
主任技师 |
副主任技师 |
主管技师 |
技 师 |
技术员 |
|
护 理专 业 |
主任护师 |
副主任护师 |
主管护师 |
护 师 |
护 士 |
护理员 |
附表2-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情况
申请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上环、取环、终止妊娠术、助产技术、结扎手术 |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妇检床 |
1 |
||
B超 |
1 |
||
照明立灯 |
1 |
||
注:只在申请项目栏目后填写具体数据,不够请另附页
附件2-5 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C}
{C}
1.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申请报告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登记书》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已取
的机构)
6.相关医务人员的毕业证、执业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
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7.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制度职责
8.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母婴
保健技术
服务执业
许可登记
提交的文
件、证件
名称
{C}
同意申请
上级主管
部门签署
意见
XXXX 年 XX月 XX日 (章)
{C}
附件2-6 母婴保健服务技术验收报告
股室审查 人员 意见 |
同意 XXXX年XX月XX日 |
股室负责人意见 |
同意 XXXX年XX月XX日 |
分管 领导 审批 |
同意发证 XXXX年XX月XX日 |
附表2-7 核准登记事项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PDYXXXXXXXXXXXXXXXXXXX
{C}
{C}
医疗保健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名称:湘潭县XX医院
{C}
{C}
地址:湘潭县XX街道XX号 邮政编码:411400
{C}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XX 所有制形式:全民
{C}
服务对象:社会
{C}
服务方式: 门诊、住院
{C}
申请技术服务审批项目:
上环、取环、终止妊娠术、结扎、助产技术
{C}
核准技术服务许可项目:
上环、取环、终止妊娠术、结扎、助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