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补登、恢复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     来源:公安局

    

常住户口登记办理规程(户口补登、恢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住户口登记的服务类型、服务依据、服务部门、服务限数、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以及咨询与投诉

本标准适用于常住户口登记的办理。

编码:00623019X11010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Q/TXZF JC 150.5-2017  湘潭县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3  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4  服务依据

湘政办发[2016]12号《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五十一条、第六十四条至七十二条。

5  服务部门

湘潭县各派出所户籍室、湘潭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6  服务限数

无数量限制。

7  申报条件

7.1  户口补登、恢复

申报条件如下:

a) 1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

b) 公民或社会抚养机构依法收养的1岁以上未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c) 原已登记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在计算机人口管理系统中查找不到人口信息的人员;

d) 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并注销了户口,现被寻回或返回申请恢复户口的公民。

8  申报材料

8.1  户口补登、恢复

申报材料如下:

e) 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参见附录C)

f) 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材料(或DNA亲子鉴定书)、村(居)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与补登人员见面谈话的调查意见(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g) 收养1周岁以上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公民个人收养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收养的,凭书面申请和社会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须包含证实2年以上未找到父母的情况及落户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项目信息);

h) 原已登记户口现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人员: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和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始依据(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i) 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的:人民法院撤销失踪(死亡)的证明、本人或亲属书面申请(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9  办理流程

9.1  户口补登、恢复

9.1.1  申请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室提出申请。

9.1.2  受理

派出所户籍内勤按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责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时,分别作出处理:

j)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k)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l)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m)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9.1.3  审查

湘潭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户口业务窗口负责人按《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载明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9.1.4  决定

派出所户籍内勤将信息录入电脑,打印发放户口内页;按要求将审批材料归档。

9.1.5  流程图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户口补登、恢复办理流程图见附录H。

10  办理时间

10.1  户口补登、恢复

12个工作日。

11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2  咨询和投诉

12.1  现场咨询和投诉

咨询: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厅。

投诉: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股。

12.2  非现场咨询和投诉

12.2.1  电话咨询和投诉 

咨询:0731-57880794。

投诉:0731-57336135。

12.2.2  信函咨询和投诉

通信地址:湘潭县天易示范区创业大厦湘潭县政务中心,邮政编码:411228。

12.2.3  网上咨询和投诉

咨询:湘潭县政府网http://www.bjdits.com/公共服务/部门办事/湘潭县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办理

A

B

各派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办理事项名称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路6号

073157889024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易俗河派出所

易俗河镇银花一路29号

073157882300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天易派出所

易俗河镇海棠路228号

073157818008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梅林桥派出所

易俗河镇天马西路17号

073157576956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谭家山派出所

谭家山镇棠霞村石峰组谭家山派出所

073157899588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中路铺派出所

中路铺镇凤形村兴盛路

073157890189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白石派出所

白石镇双新村107国道旁白石派出所

073157890758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茶恩寺派出所

茶恩镇107国道茶恩加油附近

073157221110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杨嘉桥派出所

杨嘉桥镇电厂街

073157253278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石潭派出所

石潭镇南区1巷8号

073157341398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乌石派出所

乌石镇乌石村乌石派出所

073157838278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云湖桥派出所

云湖桥镇七里村

073157645110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河口派出所

河口镇月形村018县道旁

073157850110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射埠派出所

射埠镇鹤霞村

073157855166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花石派出所

花石镇中立街

073157861208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青山桥派出所

青山桥镇青山桥村仙娥村民组

073157618110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居住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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