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农田违规建房
- 来信人:
- 黄
- 来信时间:
- 2017-12-14 19:07:20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内容:
- 收件单位:
- 县国土资源局
- 办理时间:
- 2017-12-19 14:33:58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2017年11月茶恩寺镇桥市村蔡家组,组民段湘桂不顾国家法律明文规定、邻里劝阻,违规占用农田私建房屋用于养猪场一事,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段湘贵,男,52岁,是茶恩寺镇桥市村蔡家组村民。于2017年5月擅自在茶恩寺镇桥市村蔡家组耕地建猪舍,建设面积约140个平方米,目前已建设1层,瓦已经盖好。根据当事人段湘贵口述,此地原是组上分配的田,由于多年缺水和组上修路的原因,导致荒废,因为自身是肢体残疾人(提供了残疾人证复印件,证号:43032119651023857644),家庭条件困难,没有收入来源。打算靠养猪来维持生活;同时表示村上知道也同意此事,组上除了个别村民,其它都不反对此事。通过我局茶恩寺国土所现场核查,此地属于耕地,不符合茶恩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11月23日,我局茶恩寺国土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潭国土资停字[2017]1123号,做了调查笔录。对于反映当事人以欺骗的行为做假笔录一事,我局茶恩寺国土所将继续展开调查。
湘潭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9日